中国政法大学

报刊:《中国政法大学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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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年先行法大人

    摘要:青年先行法大人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更好地为学生提供自我展示、自我教育的平台,今年8月,学校学生工作部在全体2018级本科新生中组织开展“我要上典礼”——本科生开学典礼新生代表发言稿征集评选活动,发言主题围绕“励志勤学、刻苦磨炼”或者“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等,畅谈新时代青年的使命担当。本栏目将陆续刊登本次征文活动中的优秀作品。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众所周知,古人所云的大学之道,是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是关于“定静安虑”的道德修养与“治齐修平”的政治抱负,是关于文人士大夫人生理想的至高学问,更是值得当今大学生借鉴的关于理想的民族文化传统。而在今天的军都山下,作为新一级法大青年,我们也应当有自己的大学之道,有自己的家国品格和拼搏目标。  而一切关于励志勤学、刻苦磨炼的前提,我认为在于独立和理想。  独立,无外乎生活独立、精神独立,后者对于我们青年尤其重要。  一个大学生的首要素养在于独立思考,独立选择,这有简单的逻辑判断,有复杂的哲学体系,有小到今天吃什么学什么,有大到国家时事和国际政治,我们要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观点,而不是人云亦云的唯唯诺诺,不去做这个时代容易被煽动的无知群体。作为新一代的法大青年学生,我们更应当有这样的思想意识与理性自觉。  爱因斯坦讲,我们所谓的常识,是我们在十八岁之前对世界的偏见。我们倘若对世界没有偏见,没有自己的看法,即是对世界的无知,可是我们要是不能对偏见做出进步,偏见便成为了偏执,也是对世界的无知。诗人北岛也写下过,“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只带着纸、绳索和身影/为了在审判之前/宣读那些被判决的声音。”我们每一个法大青年在未来都有可能作为一个审判他人的法官或检察官,可是我们在此之前要明白,审判自我,坚持自然法理的公允是我们面对这个世界的最早初心!  其次是关于理想。在离别家乡南京前的一天,我再一次拜谒中山陵,在陵室内的两面墙上,是前朝建国大纲中所镌刻的五权宪法和三民主义的法理精神;我再一次凭吊雨花台,在广场夏末的燥热里体会一代党的革命先烈用生命垒砌的革命精神丰碑,至此我意识到,直到钟山风雨起苍黄之后,应当是自先辈以来百万雄师渡江的历史气魄与实现民族复兴的博大理想,支撑着我来到北京军都山下,与来自五湖四海的民族儿女聚首于此,去共同实现关于社会公正与国家富强的伟大愿望,以及为关于自由、民主、科学的永恒人类梦想而奋斗!  我们矗立于此是一个起点,而毛主席当年离乡求学前曾怀着他的理想,则是一首关于理想的恰应此景的悲怆豪情诗:  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  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  最后我想说:九月聚首军都山,此生无悔法大人。  (本文为征文活动评比中二等奖获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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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儿童生活的变迁谈论儿童的“智识培养”

    摘要:从儿童生活的变迁谈论儿童的“智识培养”———读《儿童的世纪:旧制度下的儿童和家庭生活》   在中学时代,我有很多印象深刻的事,但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一位同学所说的几句话。这是一位立志从事儿童文学写作的同学,她在一次班级交流会中提到,我们能接受高中教育,而且能够坐在一个比较不错的高中里学习,其实已经算是同龄人中的既得利益者了。这句话带给我的震撼,促使我在其后的五、六年间一直关注着中国的儿童教育,并且坚持思考如何做才能弥补儿童教育这道社会的创痕。在改革开放的前三十年中,经济建设不断进步,但是公民教育尤其是儿童教育中还存在缺位现象,素质教育的发展低于经济发展的增速。另一方面,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客观差异、作为公共产品的基础教育的供应不足、全方面培养所需的不菲费用,也是值得深思的问题。如何帮助儿童成长,如何应对教育危机,是我们这一代即将步入婚姻生活的学子应当予以思考的问题。我希望能够通过解读《儿童的世纪》一书,介绍法国历史的一隅,从而揭开历史中儿童教育问题的面纱,引发大家的思考。  一般而言,历史学界认为法国的中世纪指的是5世纪到18世纪末这个阶段。5世纪到10世纪是初期阶段,10世纪到15世纪为中期阶段,余下为晚期阶段。在中期阶段,法国的农业、手工业和工商业均有所发展。城市人口扩张,一些城市通过武装斗争或者赎买的方式从贵族手中取得了城市的自治权。市民阶级逐渐崛起,成为继两大特权阶级———教士和贵族之后的第三阶级。哥特式的建筑艺术开始出现,各类文学形式也日渐繁荣。巴黎作为法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地位确立。  16世纪至18世纪是中世纪的晚期,这段时期的后半部分一般被法国人称为“旧制度”时期。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开始萌芽,各类手工业的工厂开始扩张规模。新航路的开辟使得贸易中心从地中海转移到大西洋,为法国提供了绝佳的贸易机会。17世纪法国开始进行扩张殖民地。  18世纪末期,特权阶级加强中央集权统治,加上农作物歉收和财政危机,波旁王朝向非特权阶级征收苛捐杂税,使得资产阶级充分感受到了与其经济地位不相匹配的政治地位带来的弊端。与此同时,持续数个世纪的启蒙运动使得民主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抨击天主教会和专制王权的思想也为推翻波旁王朝提供了思想基础。法国大革命爆发了,此后相当长的一个阶段里,法国的政治统治形式都处于一种令人难以掌握规律的动荡之中。  不论政治如何动荡,经济的发展都在持续着。英国的蒸汽机和珍妮纺织机在18世纪末期输入法国,并且获得了应用。政府支持大合股企业的发展,如拿破仑三世政府规定,合资2000万法郎以下的公司可以自由建立。重要的工业部门可以享受税收减免和商标保护。铁路和航运迅速发展起来,并形成了比较通达的交通环境。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十分迅猛。虽然比较而言法国并不是发展最好的,也不是发展最快的,但在工业革命中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国家。  本书作者认为,社会对于儿童的认知是不断变迁的。在中世纪以前,人均寿命比较低,婴幼儿死亡率比较高,“儿童”作为一个群体得到的关注十分有限。一方面“儿童”的年龄阶段本身比较短,另一方面“儿童”实际上也不被作为独立的个体来看待。进入工业社会以来,学校制代替家庭教师制和学徒制成为教育的方式。教育场所与家庭教育的分离促使情感交流对于家庭的必要性得以提升。在此基础上可以展开自中世纪起几个世纪以来对儿童史的研究,系第一部分:儿童的观念。学校生活是第二部分的内容,重点介绍学院向学校的转变,以及学校分年级教学和组织纪律的形成。第三部分讲家庭生活,关注了中世纪家庭(传统社会家庭)和现代家庭(工业社会家庭)的联系和区别,强调了家庭社交对于儿童教育的影响。前后几个部分不完全按照时间顺序展开,有详有略,重点突出,其中几个问题也值得我们的深思,第一个问题,关于“发现儿童”。12世纪以前,中世纪的艺术并没有涉及儿童。例如11世纪的一幅细密画展现了《圣经》中耶稣要求孩子们到自己身边去的场景,这时候用身材矮小的成年人表示儿童,儿童本身的特征并未展现。另外一幅展现圣尼古拉复活的三个孩子也丝毫没有儿童的特征。撒丁岛一尊9+世纪的青铜雕像被这样介绍:小身材的男子很有可能是孩子,因为根据其他民族在古代所采取的程式,孩子可能表现为成年人。13世纪的艺术作品中出现了三种儿童形象。一是天使:兰斯教堂的天使具有很多孩童的特征,如性别特征不明显,带有很多孩童丰满、可爱的特点等等;二是童年耶稣或者童年圣母:13世纪圣路易插图本《圣经》中出现了家庭化的场景。耶稣和母亲仿佛人们认知中的母子;三是裸婴:产生于哥特艺术时代。以往,用小型的人类裸体表示死者或者魂灵。但是圣婴形象的增多,使得圣母和圣婴的组合发生了世俗化的变化。关于社会活动的画作展现了儿童对社会生活的参与,如观看重要的庆典活动,学习一些社会交往方面的技艺、被母亲牵手、观看一些典礼活动等等。  作者认为,尽管幼小的孩子因为“生命非常脆弱而不适合融入成人社会”不被计入人数是中世纪以前儿童阶段被忽视是普遍存在的,但是在12世纪到17世纪人口条件和死亡率还没有大的变化之前,孩子的灵魂同成人一样具有独立性和特殊性,具有宗教上“不朽”的价值,并且因为宗教改革的缘故渐渐成为人们的共同意识。在这之后,医疗条件的改进特别是疫苗的发明更加印证了这一观念的合理性。  第二个问题,关于学校生活。一是学校的年级。中世纪的学校是教会开办的,面向教会成员和信徒,道德纪律相对自由;进入宗教改革的时代,私人学校在教士的反对声中越来越多;一些教师在教堂门口开课,很多教师在街角开课,也有租用房屋开课的———老师等待学生,就如同商人等待主顾。当时的学生来源非常多样,小孩、少年、青年、老人,都是存在的。上课的时候,学生们接受老师的讲授,但是学校没有管理学生的权力,课程结束后学生就摆脱了教师的权威;15世纪时,因材施教的原则为大多数学校肯定。学校为不同的教室配备不同的教师。层次的区分使得儿童很快从青年人和成年人中分离出来,这个基础上形成了按照儿童年龄划分的教学层次———年级。到了16世纪,18岁的青年人托马斯·普拉特在进入施莱斯塔德的一所拥有 900+位学子优质学校时,深刻感觉到自己身处一群孩童中的尴尬———“我坐在小孩中间,就如一只母鸡处在一群小鸡中一样。”到了 19+世纪,同年级学生在年龄上的一致性已经基本成型。  二是学校的纪律。在学徒制度下,寄居在别人家里的学徒根据学徒合同的约定去参加一些团体的活动,尽管这些团体没有管理的权威,但是寄居本身构成了一种人身依附关系。年轻一点的学徒还会受到年老一点的学徒的盘剥和欺压。这时候的纪律是一种“伙伴式”的关系;15+世纪起,贤明之士开始反对行会式的伙伴关系,并尝试传播学童教育的新理念。埃杜代维尔大主教认为,放任自由是教育不可取之处,管束孩子需要“更强有力的纪律和更严格的准则”,唯有对上帝负责的“善良、认真、博学之男子”使用权力对不当行为进行纠正和重整,才能增进教育的目的。教师道德责任和管教儿童的观念开始流行起来;16世纪和17世纪,教师具有管理学生的权力,儿童的惩罚和成年人的惩罚区分开来,在学校接受教育的青少年区别于社会中的成年人,也受到学校和教师的管理。新的儿童观念抛弃了儿童软弱的观念,学校纪律终于在 19+世纪达成了“在儿童身上唤醒成年人才有的责任感和尊严感”的目的观念,随着人文主义的发展,体罚渐渐成为了为学校纪律所不取的管理方式。学院在最初的时候是贫穷学生的救济所,由社会捐助者出资设立。学生在其中过着共同的生活。幼童学习初级语法,青少年学习的课程主要是三艺(语法、修辞和辩论),课程的目的是培养将来的神职人员,此外还有四艺(几何,算术,天文和音乐)。从15世纪开始这些民主管理机构逐渐成为教学机构,著名的有耶稣会士的学院、宗教唯理派学院和奥拉托利会学院等等。16世纪开始向世俗化的市民阶层开放,学院的规模扩大,发展出“神学”“宗教法”“民事法”“医学”等教育科目,形成了现代大学的雏形。  第三问题,关于家庭生活。随着宗教改革的进程,艺术作品越来越展现出了世俗的生活图景。16世纪,夏尔·当古莱姆的历书出现了渔夫一家的场景———渔夫坐在壁炉前烤火,他的妻子坐在房间里纺纱。贝里历书和昂古莱姆历书中出现了农妇在田间与她的一家一起劳动的场景。都灵历书中的贵妇和骑士也不再孤单。领主的家庭和农夫在一起检查农作物,妻子和家人加入了男人的劳动。家庭的图景不仅仅限于小的范围,还出现了街道上的各种娱乐活动、社交活动,私人的生活被展现出来了。  最初的儿童展现为盛大场合的小小服务者———唱诗班的儿童,一月节上服务的儿童。《萨伏依之阿黛拉伊德时间书》的儿童在玩雪球,对布道者起哄。弗兰德斯年历画开始,儿童被赋予了欢乐的含义,撒尿儿童的出现表现了作者对儿童群体的关注和喜爱。17+世纪家庭绘画的形式逐渐流行,孩子在母亲的襁褓之中,坐在父亲的膝头,依偎在父母的身旁,不同时间段的孩童在组画中以时间顺序展现出来。画家、雕塑家和作家对于儿童谢饭祝祷的展现,超出了对仪式的记录,而是表现了对家庭生活中的儿童的喜爱和赞美。宗教的观念、家庭的观念和儿童的观念这三种情感的观念被扭合成一股力量,形成了独特的社会风尚。  家庭关系的亲密与学校教育的发展密不可分。当儿童与工作伙伴、邻里和亲戚的关系减弱之后,家庭(或者直接称呼为父母)对于儿童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即使存在长子继承的传统(这种传统的道德基础受到抨击始于1666年瓦莱出版的《关于儿童教育》一书,在19世纪取得了教育观念的统治地位),儿童对于家庭而言的地位也得到了提升。儿童受到父母的照顾、关怀、抚慰,家庭成员成为社会上联系最为密切的生活单元。  《儿童的世纪》一书,大致讲授了从中世纪到十九世纪这段时间内儿童观念和儿童生活的变迁史,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一小部分群体的待遇变迁与社会追求人的平等自由的脉络是一致的。但进入 20+世纪以来,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阶层的分化再次出现了凝固的趋势,儿童的成长问题仍然不容小觑。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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